保房金管〔2025〕23号
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印发《关于公积金贷款“微改革”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各公积金借款人、房地产开发企业、受委贷银行、县(市、区)分中心、管理部、中心各科(室):
《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公积金贷款“微改革”事项的通知》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4月29日
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公积金贷款“微改革”事项的通知
各公积金借款人、房地产开发企业、受委贷银行、县(市、区)分中心、管理部、中心各科(室):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好房子”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提升服务水平,提高办事效率,着力在精、细、严等“微改革”上下功夫。现将贷款实际操作过程中“微改革”办理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化抵押、解押流程,纾困房企,方便借款人
(一)为缓解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房企)资金周转困难,提高抵押登记率,分中心、管理部(以下简称管理部)及委贷银行要进一步提升阶段性担保转抵押的工作效率
当前实行线下抵押模式:即在主城区,房企协助购房借款人办妥《不动产权证书》(以下简称《证书》)后,由借款人携相关材料至委贷银行办理抵押登记手续。银行业务人员收齐材料后,需赴不动产登记中心现场办理抵押登记并获取纸质《不动产登记证明》(以下简称《证明》),以上材料扫描上传公积金系统后,将《证书》和《证明》移交管理部存档。该流程未设定具体办理时限。
现优化为线上抵押模式:主城区取消银行材料传递环节,改由管理部直接收取要件材料,并实现抵押登记全流程线上办理。房企为购买商品住房的借款人办理《证书》后,由管理部2个工作日内完善核查抵押手续并提交抵押登记:通过冀时办、河北政务服务网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成功后获取《证明》电子证照并上传系统;通过中心直联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成功后,《证明》信息自动填充系统中。对房企提交的《证书》,管理部根据接收《证书》数量,增加办理抵押登记人员,确保应抵尽抵。该流程精简操作环节,提高办事效率,明确办理时限,提升借款人和房企的满意度。
特别说明:如果借款人出现过连续3期(含)逾期或累计6期(含)逾期及以上的,待正常还款6个月后,房企才可为此借款人申请办理抵押。
(二)目前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后,需抵押人在不动产抵押权已消灭证明上签字。为方便职工,让借款人少跑路,经与市主城区不动产登记部门沟通,在保定市主城区办理解押手续时,借款人不用到现场签字
具体流程为:1.柜面结清的,由管理部受理前台打印《结清证明》传至《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保管人员,由保管人员将其传至委贷银行办理不动产抵押权解押;2.通过手机公积金APP操作结清的,借款人可电话告知12329专线或管理部,由管理部保管人员打印《结清证明》后,将《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传至委贷银行办理不动产抵押权解押。管理部1个工作日内完成打印《结清证明》和传送《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工作,委贷银行2个工作日内完成不动产抵押权解押。
(三)主城区以外的管理部要积极和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沟通,参照主城区做法,简化抵押、解押流程,持续优化服务举措。
二、压缩审批、放款时限,提高办事效率
(一)商品住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住房(含限价商品房)、拆迁安置住房:
管理部受理人员1个工作日内提交,复核2个工作日内提交,审批2个工作日内完成。线上签章的,委贷银行实时完成签章并提交;线下盖章的,委贷银行1个工作日内完成借款合同盖章并系统提交。管理部2个工作日内完成放款。取消“自受理7个工作日以内完成包括借款合同盖章等审批事宜”,明确从受理到放款最长时限由10个工作日压缩为7个工作日(线上签章)或8个工作日(线下盖章)。
(二)再交易住房:
管理部受理人员1个工作日内提交,复核2个工作日内提交,审批2个工作日内完成。线上签章的,委贷银行实时完成签章并提交;线下盖章的,委贷银行1个工作日内完成借款合同盖章、1个工作日内完成不动产产权抵押登记事宜,并在系统中录入不动产权证及登记证明信息,拍照后提交。管理部2个工作日内完成放款。明确委贷银行办理时限,取消“借款合同中委贷银行盖章、借款人签署抵押手续,待取得《不动产登记证明》后,在系统中录入不动产权证及登记证明信息并拍照留存”,进一步明晰各方责任。
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