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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住房公积金2021年年度报告》解读

 
2022-04-20 13:49:27  浏览次数:1798

根据住建部公积金监管司《关于做好2021年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建司局函金〔2022〕3号)要求,在汇总保定地区三家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指标数据的基础上,经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保定市住房公积金2021年年度报告》于3月下旬向社会公布,《年度报告》以规范准确的文字、丰富详实的数据,全面披露了2021年全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运行、财务状况、资产质量和政策信息调整等信息,现就《年报》解读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业务运行良好

1、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稳步增长

2021年,新开户单位1450家,新开户职工8.32万人。实缴单位8978家,实缴职工69.34万人,缴存额80.81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3.54%、5.93%、2.49%。2021年末,缴存总额654.12亿元,比上年末增加8.42%;缴存余额284.1亿元,同比增长4.79%。

2、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稳步上升

2021年,22.92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67.84亿元(包含雄安三县的转移支取19.89亿元),同比增长61.72%。2021年末,提取总额370.0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1.39%。

自2019年到2021年的三年来,提取占同期归集额的比分别为54.33%、53.2%、83.95%,2021年提取额包含雄安三县的转移支取额,提取率略高,但总体来说,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稳步上升。

3、住房公积金个贷发放创历史新高

2021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3309笔60.7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3.91%、35.11%,放贷额创历史新高,最大限度地满足了缴存职工日益增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需求,2021年个人住房贷款支持职工购建房面积142.57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0.68%,进一步加大了对职工购房的支持力度。

2021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2.4万笔349.14亿元,贷款余额232.33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8.58%、18.69%、20.77%。

二、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大幅提升

2021年,增值收益45059.2万元,同比增长16.9%。原因是合理配置定期存款结构和比例,积极协调委托银行,通过引入竞争报价机制大幅提高了委托银行协定存款和定期存款利率水平,从而提高了增值收益。

根据上级安排,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雄安住房管理中心协商,自2021年7月1日起,将公积金数据切割至雄安新区住房管理中心,雄安三县于2021年7月从保定中心划转分离。即便如此,增值收益在雄安资金移交、减少收益情况下仍实现了高速增长。

三、尊重住房公积金运行规律,有力有效防控风险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和运行,必须切实尊重经济规律和金融运行规则,充分遵循住房公积金自身政策性、运行金融性、服务公益性的特点,做好从用好用足住房公积金向管好、防控好住房公积金风险的工作,坚持“量入为出”,坚持安全完整第一,促进住房公积金可持续发展。继续将资金监管作为工作的重点,进一步梳理办理环节,以排查风险廉政控制点为切入点,完善住房公积金业务操作规程和各项资金监管办法。多措并举,重点防范住房公积金风险,形成更有效的逾期贷款的预警和催收机制,坚决打击骗取、骗贷住房公积金的行为。

2021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165.69万元,个人住房贷款逾期率0.07‰。四季度末,个贷风险准备金余额34524.29万元,贷款风险准备金充足率1.49%。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占个贷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0.48%。

由此可见,2021年末个贷逾期率远低于考核指标0.4‰,住房公积金资金风险防控较好。

四、以“刚性需求”为主体,充分发挥住房保障作用

《年度报告》披露,就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面积来看,2021年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所购住房套数中,90(含)平方米以下占25.48%,90-144(含)平方米占71.88%,144平方米以上占2.64%。其中,144平方米以下占比达97.36%。由此可见,住房公积金贷款主要支持职工购买中小户型住房。

在贷款职工中,低收入、中等收入、高收入群体分别占5.16%、57.19%、和37.65%。其中,中低收入群体占比达到62.35%。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主要是满足中低收入职工刚性需求,形成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另外,住房公积金贷款具有政策性低利率优势,2020年1月起,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再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而是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年度报告》披露,2021年全市向13309个家庭发放公积金贷款60.72亿元,按最新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测算,贷款期内职工就可累计节约购房利息支出130357.15万元。

五、继续支持保障廉租住房建设

2021年全市提取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7925.81万元,其中保定中心16665.89万元,定州中心906.11万元,物探中心353.81万元。当年上交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4571.37,同比增长4.82%。截至2021年底,全市累计提取廉租住房补充资金16.33亿元。我市住房公积金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贡献率稳步提高。

六、进一步打造“互联网+”新型服务平台, 便民服务质量再上新台阶

公积金中心加强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不断完善优化中心网站、微博、微信、12329热线、12329短信、自助终端、网上大厅、手机APP八大渠道的公积金服务功能,切实提高公积金单位版网上服务大厅业务适应性,加强日常维护和及时更新。强化公积金与缴存职工的网上联动,全方位收集各类网上问题咨询,及时分发、回复职工留言,为职工答疑解惑。2021年通过网站、微信、微博等渠道共发布各类信息200多条,答复职工留言700多条,实现了与缴存单位、职工的有效沟通。积极推广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业务,组织网上营业厅推广培训,普及网上营业厅操作,发放网厅宣传资料,现场解决网厅操作难题,建立专门的网厅业务交流群,扎实推进网厅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截止2021年底网厅业务覆盖率达到93%。不断扩充12329知识库,提高客服人员服务水平,成功完成与政务服务热线12345双号互转,年接听量超过19万次,热线接听办结率100%。在各营业网点及市民服务中心增设自助终端一体机,减轻柜面工作压力,提高业务处理效率,全面提升客户体验,方便全市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自助查询和打印报表。

  七、相关指标解释

(一)个人住房贷款支持职工购建房面积:指利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支持职工购买(建造)住房的建筑面积。

(二)个人住房贷款逾期率:指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占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比率。

(三)贷款风险准备金充足率:指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与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比率。

(四)贷款职工按收入水平分类:低收入是指收入低于上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中等收入是指收入介于上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1倍(含)-3倍之间,高收入是指收入高于上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3倍(含)。

(五)最新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由18家报价行完成报价后,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计算得出并发布的利率,包括1年期和5年期以上两个期限品种。自2019年8月20日起,LPR于每月20日(遇节假日顺延)9点30分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和中国人民银行网站公布。

(六)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指当年获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职工合同期内所需支付贷款利息总额与申请商业性住房贷款利息总额的差额。商业性住房贷款利率按照相应期限的最新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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