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存单位或个人在办理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时,所出具的资料应为原件或加盖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一、归集业务所需资料
(一)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
1、单位账户设立
(1)、加盖单位公章的《保定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启缴信息表》一式两份
(2)、单位设立批准文件或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单位证件(如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4)、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
注:对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可通过市场监管部门法人数据库能实现信息共享的新设立企业,单位开户时可不提供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
2、职工账户设立
加盖单位公章的《保定市住房公积金职工开户清册》及电子版的Excel表格
(二)账户信息变更
1、单位账户信息变更
(1)加盖单位公章的《缴存单位信息变更表》
(2)单位缴存登记事项变更证明材料
2、职工个人信息变更
加盖单位公章的《住房公积金职工信息变更申请表》(批量信息变更还需提供电子版的Excel表格)
注:职工基础信息变更(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还需提供职工有效身份证件。
(三)单位注销
1、单位提供的《保定市住房公积金账户注销申请表》
2、单位注销原因的相关证明资料
(四)单位新增职工账户
加盖单位公章的《保定市住房公积金职工开户清册》
注:批量的还需提供电子版的Excel表格
(五)职工账户启封
加盖单位公章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
注:批量的还需提供电子版的Excel表格
(六)职工账户封存
1、加盖单位公章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批量封存另需提供电子版的Excel表格)
2、职工账户封存原因的相关证明资料
(七)缴存基数调整
加盖单位公章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变更清册》及电子版的Excel表格
(八)缴存比例调整
1、单位缴存比例调整申请
2、加盖单位公章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变更清册》
(九)单位申请缓缴或降低缴存比例
1、保定市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缓缴住房公积金)审批表
2、经公示后的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决议原件及复印件
3、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证明材料,包括单位财务报表、工资报表、第三方审计报告或有关部门核定为困难单位的证明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十)单位汇缴
加盖财务章、法人章的《住房公积金汇(补)缴凭证》
(十一)职工补缴
1、单位补缴申请
2、职工补缴原因有关证明资料
3、加盖财务章、法人章的《住房公积金汇(补)缴凭证》
4、加盖单位公章的《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
(十二)职工住房公积金转移
1、本行政区域内转移
(1)转入单位需提供加盖财务章、法人章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凭证》
(2)职工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注:批量的还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住房公积金转移清册》及电子版的Excel表格
2、异地转移
(1)异地转出
无需提供资料(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的《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联系函》办理)
(2)异地转入
职工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填写《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
(十三)本市行政区域内多个账户合并
1、单位账户合并
(1)加盖单位公章的《住房公积金单位个人账户合并明细表》
(2)单位合并原因有关资料
2、职工账户合并
加盖单位公章的《住房公积金单位个人账户合并明细表》
(十四)职工错缴调账
1、单位错缴调账的申请
2、加盖财务章、法人章的《住房公积金汇(补)缴凭证》
3、加盖单位公章的《住房公积金调账申请表》
4、加盖单位公章的《住房公积金调账清册》
二、汇缴办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