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主动
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
公开年报

关于《保定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办法》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5-07-02 10:21:19

https://bdgjj.baoding.gov.cn/gj/16796007.jhtml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提振消费的部署要求,坚持“租购并举”住房制度,支持缴存职工合理住房消费需求,结合保定实际,经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对《保定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修订内容总结为“一提高”“一放宽”。现对修订内容解读如下:

一、提高租住商品住房提取额度

加大对多子女家庭职工租房提取支持力度,符合我市租住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养育两个及以上未满18周岁子女的家庭,夫妻双方每年累计提取额度提高至20000元。

办理提取业务时,除租住商品住房提取所需的材料外,还需要提供子女出生证明或户口薄。

二、放宽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后提取情形

取消“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已经办理或正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自贷款受理之日至贷款结清前,该套住房只能办理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提取。”条款。

三、执行时间

2025年7月1执行。


 
网站地图
公积金管理中心主办 备案/许可证编号为:冀ICP备13008704号-2
公安机关备案号:13065202000384 网站标识码:1306000041
地址:朝阳北大街1898号源盛广场B座
电子邮箱:bdszfgjj@163.com 客服电话:1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