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关于调整新建商品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的通知(市房金委字〔2024〕2号)
2024-10-15 17:41:17 浏览次数:3677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对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且为新建商品住房的首付款比例由不低于30%调整为不低于20%。
本规定自2024年10月15日起执行。
2024年10月15日
网站地图
公积金管理中心主办 备案/许可证编号为:冀ICP备13008704号-2
公安机关备案号:13065202000384 网站标识码:1306000041
地址:朝阳北大街1898号源盛广场B座
电子邮箱:bdszfgjj@163.com 客服电话:12329
公积金管理中心主办 备案/许可证编号为:冀ICP备13008704号-2
公安机关备案号:13065202000384 网站标识码:1306000041
地址:朝阳北大街1898号源盛广场B座
电子邮箱:bdszfgjj@163.com 客服电话:1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