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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则(试行)><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试行)>的通知》的通知(保房金管〔2023〕57号)

2023-10-08 16:36:16  浏览次数:404
 

各县(市、区)分中心、管理部,中心各处(室):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则(试行)><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试行)>的通知》(冀建法改[2023]4号)已制定下发,现将该文件转发给你们,原《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印发<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的通知》(保房金管[2020]35号)同时废止,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3年9月6日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则(试行).doc 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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